• 一、農會法第十二條所定農會會員。
  • 二、非前項農會會員須具有下列條件。
    1. 年滿15歲
    2. 戶籍設在東山區內
    3. 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4. 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
    5. 戶籍與農地座落在台南市或不同縣市毗鄰鄉鎮範圍內
    6. 以本人、配偶同戶滿一年直系血親所有權之農漁牧用地每人0.1公頃,林地用地每人0.2公頃以上,承租地僅限本人及其配偶每人0.2公頃以上。林地0.4公頃以上
    非會員參加農保及(會員加健保)資料
  1. 本人親自辦理
  2. 身分證正本、印章、存摺、存戶印鑑
  3. 申請人拍攝在內之農地照片2張(前1個月)
  4. 購買生產資材違5100元收據或發票(申請前1年內、指名、店章)
  5. ※店章若無統編者,請加蓋負責人印章、填寫身分證字號及地址
  6. 全戶戶籍謄本(10日內)或新式甲式戶口名簿
  7. 土地所有權狀(10日內) 〈土地權利範圍持分者,需全區種植,否則須提供分管契約〉

生育給付

  1. 出生證明乙份。(正本)
  2. 被保險人、配偶、小孩全戶戶籍謄本(申請前10日內)
  3. 土地謄本。(戶內加保者每人需0.1公頃)(申請前十日內)
  4. 申請人農會存摺影本乙份
  5. 印章
  6. 配偶是外籍人士,要附居留証影印

殘障給付

  1. 農保專用診斷書乙份
  2. 戶籍謄本全戶一份
  3. 土地謄本。(戶內加保者每人需0.1公頃)(申請前十日內)
  4. 申請人農會存摺影本乙份
  5. 印章

喪葬津貼

  1. 死亡證明書乙份。(正本)
  2. 除戶謄本乙份。(全戶)
  3. 申請人(二等親家屬)戶籍謄本乙份
  4. 土地謄本。(戶內加保者每人需0.1公頃)(申請前十日內)
  5. 申請人農會存摺影本乙份
  6. 印章

老農福利津貼

  1. 年滿65歲國民
  2. 在國內設有戶籍
  3. 最近3年內每年在國內居住超過183日
  4. 申領時為參加農保之農民或以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漁會甲類會員
  5. 農民參加農保或漁民參加漁會甲類會員之年資合計滿15年以上

  6. ※註:103年7月17日前以參加農保且持續加保,於申領時加保年資 合計6個月以上未滿15年者,不受15年以上限制得領取半額津貼。

注意事項

  1. 農健保保費請按期繳納以保障自身權益
  2. 申請各種給付業務,農會及勞保局皆不收取任何費用
  3. 各項給付請求權自發生日起二年內為有效期間

承保業務

  1. 辦理農民健康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業務
  2. 代收汽、機車強制險、意外傷害險、平安旅遊險費
  3. 農金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

  1. 代收農保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費
  2. 催繳農保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費
  3. 辦理老農年金申請工作
  4. 辦理農保生育給付、殘障給付、喪葬津貼
  1. 參加農保戶籍遷出時,除喪失資格外,請領生育給付、殘廢給付、喪葬津貼津貼亦不能申請給付
  2. 分戶後,應即時重新申請辦理手續,否則喪失農保資格
  3. 已參加本會農保者,戶籍遷出又遷回時,應立即再辦理申請參加農保,確保權益
  1. 代理東山區公庫
  2. 代收各種稅款、 牌照稅、 燃料稅、 地價稅、 房屋稅
  3. 代收煙酒款、水電費、電話費(和信、中華行動電話費)

全年每天 24 小時服務,可在全省任何壹台提款機提領現金及轉帳匯款,跨行提款手續費 6 元由客戶負擔。

東山區農會存款及放款利率牌告表|單位:年息 %
存款牌告利率 固定 機動
一般 大額 一般 大額
活期存款 0.05
活期儲蓄存款 0.15
定期存款 一個月 0.25
二個月 0.25
三個月 0.40
四個月 0.40
五個月 0.40
六個月 0.65
七個月 0.65
八個月 0.65
九個月 0.67
十個月 0.67
十一個月 0.67
一年期 0.85
二年期 0.85
三年期 0.85
十三個月
薪資轉帳 0.15 (100萬內)
定期儲蓄存款 一年期 0.85
二年期 0.85
三年期 0.85
十三個月
基準利率   2.84
基本放款利率   6.84
指數型房貸利率   1.34
利率以各營業廳公告為準,本表僅供參考